文档介绍:玉林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玉市环〔2014〕10号
关于组织申报玉林市2014年本级财政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玉林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局节能减排工作实际需要,更好地争取项目及资金,贯彻2014年1月3日局务会上,蔡明局长提出的“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的要求,做到“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现就我局申报2014年市本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4年拟计划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包括两大类:
(一)项目专项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的安排是201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主要是: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村镇建设、禽畜养殖污染防治、空气污染防治、减排项目专项资金、工业节能项目专项资金、建筑和公共节能项目专项资金等。项目专项资金是今年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
(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经费。主要包括:节能执法机构建设和活动经费、全市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经费、节能减排专项行动经费、节能减排培训经费、节能减排办公室衔接和争取项目经费、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经费等。
(三)结合环境大排查和大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辐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建筑行业污染治理以及汽车尾气等工作,为遏制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态势,确保环境安全的项目。根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污染物排放的新类型,广西区环保厅和我市适时研究确定的其它污染防治项目以及有利于推进我局减排工作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编制并需同时提交各分管领导签字材料一份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电子文档用电子邮件。
(二) 各科室、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环科所应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