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玉林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玉市环〔2013〕38号
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五项承诺”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玉东新区环境保护局,本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环保新形象,现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五项承诺”》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五项承诺”涵盖了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承诺内容是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承诺内容,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提高学习效果。
二、认真履职,狠抓落实
诺言不兑现就是谎言。俗话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要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践诺活动,着力解决作风不实、能力不强、对上级指示精神理解不透彻、对下级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着力提高执行能力,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熟练的业务知识做好工作。
三、反腐倡廉,树立新形象
“五项承诺”是自治区环保厅党组谨慎研究后决定的,充分表达了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规定的政治态度,充分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关切期盼,充分展示了环保系统立足本职、改进作风、树立新形象的坚定决心。要学会在各方面监督下开展工作。不能对组织的监督怀有抵触情绪,不能对服务对象的监督怀有反感情绪,更不能对人民群众的监督怀有戒备心理。要在自觉接受监督上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把“五项承诺”作为履职诺言。努力把环保部门建设成党委政府信任、人民群众满意、污染企业惧怕的部门。
附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五项承诺”
玉林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2月18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附件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五项承诺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环保新形象,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环保审批依法快捷,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期办结制和办事责任制。充分发挥环保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环境监测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加强环境预警监测,若遇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每月及时准确发布广西水环境质量状况、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每季度发布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每年定期发布《广西环境状况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