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材检验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
建材检验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
摘要:随着工程建设任务的讯速发展,建筑市场的兴旺,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与检测在建筑施工、科研、技术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结合笔者工作经验,就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与检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作了探讨,并就做好建筑材料检测工作提出了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材料检测方法
近几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断健全,检测网络逐步完善。随着工程建设任务的讯速发展,建筑市场的兴旺,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与检测在建筑施工、科研、技术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评定和控制建筑材料质量的依据和必需的手段,也是节约原材料、发展建筑科学技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监督工程质量的眼睛。
一、关于检测项目
施工前所应用的建筑材料必须进行进场检测,其检测项、试验方法必须服从国家、行业及当地建设土管部门或所属有关部门的规定。例如用于配制混凝士的水泥,需按批检验其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问和细度;混凝土用的粗骨料,按常规方法进行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项目的检验;;对新采用的质地疏松的骨料,应做坚剧性试验,活性骨料还应做活性试验等。又如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2006《高分子防水材料一第一部分片材》的规定,应按批检验其断裂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撕裂强度、不透水性能和低温弯折等物理性能。
二、关于取样的代表性
取样一定要有代表性,不仅取样数量要正确,而且取样部位及方法也要按规定进行。一般是从同批材料(不同材料每批的数量不同)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而钢材则是从规定部位截取。取样直接关系到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取样量过少或取样部位、取样方法的偏差,都会使试验误差增大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但是,在实际的检测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取样无代表性、取样量过少或取样方法不当等情况。例如袋装水泥要从每一编号随机抽取小少于20袋水泥,采用袋装水泥取样器取样,每次抽取的单样量应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多次遇到送检人员送来半袋或整袋水泥作为样品的情况。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再按规定方法现场重新取样复检时,其结果却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又如送检钢筋焊接试件时,有的用工地的废钢筋头做模拟试件或者是取样方法不正确;再如钢筋闪光对焊焊件的检测,按标准规定应送检6根试件,其中3根做拉伸试验,另3根做弯曲试验。但有的只送了3根试件,这样即使所送试的拉伸试验结果全部合格,但仍无法判定该批试件是否合格。
三、检测方法的影响
检测方法是实施检测的技术依据,是规定和指导检测工作的具体过程。常用的检测方法有:《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2等。检测方法应使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的标准编制作业指导书。如果检测技术标准过时,则试验出的数据就会无效,因此,我们必须时刻关注各项试验项目是否出新标准,并及时对新标准进行学习研究,且应及时宣贯、落实到每个相关检测人员身上,及时掌握最新试验方法、步骤。
四、环境温度与湿度的影响
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响,故在标准中对试样养护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