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及改善措施研究
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及改善措施研究
摘要:监理制度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比较短,我国现有的工程监理还存在比较多的缺点和不足,本文结合国内外监理行业情况,对我国的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改善监理状况,提高监理社会地位的措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监理;社会地位;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 :A 文章编号:
1. 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从管理方面来说,在我国从前的建设行业来说,一些单位如何运行是自己说了算,好处是更加灵活,而弊端是人员流动性大,一些人员刚明白管理业务的重要性,不过,尚未得到良好培养就转行另谋他业,而新进人才缺乏必要经验,使管理工作无法连续,需要磨合,这实际上是一种浪费,对管理者来说,相互合作和业务的改进受到影响。
从工程质量方面来说。监理的工作开展的前提是有国家的相关文件的认可和批准,并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规范,合同之间有相互关系,开展管理工作,需要调整工作的进度,具体花销,以及对各项工作进行质量以及安全性的管理,以保证最终工程的完整。
监理制度不是国产,而是引进国外的管理方法,它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尽管它的出发点是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模式,但是,对于我国的当前环境来说,也有借鉴意义,伴随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化的活动,开展全面的,专业的,科学的,针对性的监理工作是不可回避的趋势,能够促进经济发展。
2.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建设监理行业在我国已经走过24个年头,总体上是好的,是健康发展的,但是与先进比较,我们的监理体制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仍有不可忽略的问题亟待解决。
在与国外监理公司的人才高素质化、业务宽深化、监理组织模式化、酬金优厚化、职业道德准则化相比,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存在着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
监理行业本身属于高智商行业,是综合管理,技术输出的行业、因此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个人品质,社会关系等。其监理工程师素质均达到精通法律,主要是经济合同法和FIDIC编制的条款,善于管理,主要是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有技术专长,具有施工安装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的经历丰富,智力高超,能力强盛的管理者。而我国现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都是从设计部门,施工单位或国企管理层出来直接到现场从事监理工作,没有经过业务宽深化培训。
目前监理市场缺乏公平、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愉悦环境,存在着地区保护、违规交易,行政干预等不良因素,严重干扰监理业正常运转,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不少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当前建筑市场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许多项目中,业主与承包商往往关系密切,承包商拿工程款不需要经过监理批准,不管工程质量优劣都一样能拿到钱。监理无法按照FIDIC条款程序行使监理的权利,最后结果是向业主妥协。
与FIDIC制定的权威性国际通用范本和国际惯例相比,我国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也只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