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
摘要: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所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从中发现漏洞和不足,有的放矢地制定相应的对策,积极预防纠纷的发生。本文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探讨了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和装饰装修市场的发展,各级法院及仲裁机构受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极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在中国的《合同法》和《建筑法》中都有明文规定。《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从这些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1、合同权利不平等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数只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发包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够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方法。在实施施工合同时,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蒙受损失,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违法转包,遗患无穷,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纠纷的发生。
2、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总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文本专门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承发包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但有些发包人为了回避自己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是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
3、“.阴阳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有些业主以种种借口,在和承包商按照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私下再与承包商签订一份在施工活动中实际履行的“阴合同”,其内容与原合同大相径庭,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
4、合同履约程度低
有些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发包方。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等。5、合同索赔难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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