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MSC 78/26/
附件 8
海安会第 MSC. 158(78)号决议
(2004 年 5 月 20 日通过)
通过检验通道技术规定修正案
海上安全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关于本委员会职责的第 28(b)条,
注意到,海安会第 MSC. 133(76)号决议通过的“检验通道技术规定”(以下简
称“技术规定”),是海安会第 MSC. 134(76)号决议通过的《安全公约》第 II-1 章第
3-6 条下关于进出油轮和散货船货物区域处所及在这些处所内的强制性规定,
意识到,对已注意到的实施技术规定要求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表示的担心,
还注意到,为解决上述担心,海安会第 MSC. 151(78)号决议通过的对上述《安
全公约》第 II-1 章第 3-6 条的修正案,
在其第 78 届会议上,审议了根据《1974 年安全公约》第 VIII 条和第 II-1 章第
3-6 条的规定所准备的并已散发的技术规定的修正案,
1. 通过了检验通道技术规定修正案,修正案的正文列于本决议的附件;
2. 决定,根据《公约》第 VIII(b)(vi)(2)(bb)条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将于 2005 年 7
月 1 日视为被接受,除非在此日期之前,三分之一以上公约缔约国政府或合计商船
队不少于世界商船队总吨位 50%的缔约国政府对此修正案提出反对意见;
3. 邀请《安全公约》缔约国政府注意到,根据公约第 VIII(b)(vi)(2)条的规定,该
修正案在他们依据上述第 2 段被接受后,将于 2006 年 1 月 1 日生效;
4. 要求秘书长将此决议及附件中所列的技术规定正文的核正无误的文本发送给
公约的所有缔约国政府;
5. 还要求秘书长将此决议及附件的副本发送给非公约缔约国政府的本组织的所
有成员国。
MSC 78/26/
ANNEX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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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检验通道技术规定修正案
(海安会第 (76)号决议)
1 检验通道技术规定的现有内容由下列代替:
“1 序言
保持船舶结构状况符合适用要求的唯一方法是对其所有元部件进行终
身定期检验,已被长期公认。这样将确保它们免于因腐蚀、过载或接触破损
而带来的诸如破裂、弯曲或变形的损坏,并能确保厚度的减少在给定的限值
之内。为了实施全面的和近观检验,提供出入船体结构的适当方式是必要的,
而且,这样的方式在船舶设计阶段就应给予考虑和提供。
船舶的设计和建造应充分考虑到在其使用寿命期间,船旗国的检查人
员和船级社的检验人员如何对其进行检验,以及船员如何能监测船舶的状况。
如果没有足够的通道,船舶的结构状况可能在未察觉的情况下变坏,并且可
能产生重大的结构性事故。因此,需要一种涵盖船舶整个设计综合的船舶设
计和维修保养措施。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组织制定了检验通道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
规定”),目的是为了便利出入油轮和散货船货物区域处所内和在这些处所的
前部对《安全公约》第 II-1 章第 3-6 条提及的船舶结构进行近观检验和厚度
测量。这项技术规定不适用于符合《国际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