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劳务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区别 1、劳务工医疗保险同住院医疗保险住院险同样只可以享受每年 7月至下年 7 月的门诊报销 1000元,不予以累计,不用则每年六月底清零,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比劳务工医疗保险高点,主要体现在药品目录范围较大(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内药品费用均记帐、特殊医用材料及进口材料费用可以按一定比例报销、不设住院起付线、不设置院级支付比例(基金根据参保人是否在职按比例偿付目录内医疗费用)。劳务工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相对较低点,除药品目录范围较窄、乙类药品记帐费用 80% 、特殊医用材料及 90 元以上进口材料费用不支付外, 还设有住院起付线和不同的院级支付比例。劳务工医疗保险住院执行逐级转诊制。不在定点医院住院, 就相对麻烦, 看门诊也是需要到绑定社康看病。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 200 元,市内二级医院 300 元,市内三级医院 400 元,市外医院 500 元。同年内多次住院, 每次住院起付线在相应的标准基础上递减 100 元, 直至住院起付线为零。例如,某参保人 7 月份首次在二级医院 A 住院,起付线为 300 元, 10 月份第二次在三级医院 B 住院,起付线为 300 元(即 400 元减 100 元), 12 月份第三次在一级医院 C 住院,起付线为 0 元(即 200 元减 200 元) 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每年度为参保人支付的最高限额( “封顶线”)为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 倍。如 55143 元的 2 倍一般情况下,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凭《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在其绑定社康中心就医,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与其绑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或医疗服务站就医,到结算医院本部及结算医院外就医的应办理转诊手续。在起付线以上属于住院统筹基金记账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这一比例称为“院级支付比例”),具体支付比例如下:市内一级医院、市内二级、市内三级、市外医院,分别为 95%、 90%、 80%、 70%。在急诊情况下,可以不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但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先垫付, 报销的比例也比在绑定社康中心就诊时低。 2、住院医疗保险外地城镇户口必须参加住院医保, 交的比综合医保少些。可以享受少量的门诊 800 元人民币报销, 有生育保险待遇, 外地户籍的, 单位愿意也可以参加这个住院医疗保险, 主要是针对非深圳户口来缴纳的。住院可以报销大部分费用一般 80% 以上, 不包含生育险。看门诊, 需要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看。另外, 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