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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经营范围将放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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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经营范围将放宽.doc

上传人:3pvvuxn7 2017/4/13 文件大小: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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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经营范围将放宽.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个体户经营范围将放宽取消人数、身份等限制日前,国务院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自 2011 年 11月1 日起施行。取消限制——人数、身份、经营范围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 国务院日前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 对暂行条例进行全面修改。条例取消了暂行条例规定的一些不适当限制,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 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 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条例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限制,同时增加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暂行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放宽了经营范围。暂行条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为,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条例根据国务院已有的政策规定, 明确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 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登记。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暂行条例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管理费。根据国务院 200 8 年批准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精神,条例取消了征收管理费的规定。扶持发展——提供信息、取消收费、改进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