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探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
探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
摘要:本文以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消防设计为研究对象,分别从电力负荷等级设计、应急照明设备设计、供配电系统设计以及喷淋系统联动控制设计这四个方面入手,对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与阐述,希望能够引起特别关注与重视。
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负荷供配电分析
中图分类号: TU8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当中,不合理的消防设计可能导致整个建筑项目的的消防水平整体性下降,从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在电气设计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本文试以此为中心,对其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一、电力负荷等级设计问题分析
在建筑电气设计消防设计的过程当中,需要相关设计人员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要求,针对建筑内部各类消防用电设备所对应的电力负荷等级情况对其消防电源及其配电进行详细且合理的设计。一般情况下,一类高层建筑需要严格按照一级负荷要求进行供电设计,而二类高层建筑则需要严格按照二级负荷要求进行供电设计。与此同时,结合我国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来看,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库房建筑物(主要针对丙类库房而言)以及厂房建筑物(主要针对乙类、丙类厂房而言),其所涉及到的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供电方式的划分均应当按一级负荷供电。特别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对于特殊建筑物,诸如堆场以及储罐区域而言,具体如下所示,其所涉及到消防用电等级划分方式应当按二级负荷供电。
、厂房建筑;
、乙液体储罐区建筑以及可燃材料堆场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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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建筑、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场馆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在3000m²单位以上的公共建筑;
除上述情况以外,现阶段工程实践中所涉及到的其他建筑消防用电设备在用电负荷的确定方面均应当以三级负荷供电。而从消防用电设备电力负荷等级划分差异的角度上来说,其所对应的电源供电处理方式也有着一定的差异性。具体而言,可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①.对于一级负荷要求下的消防用电设备而言,其应当始终保持两个电源的供电。即在出现某个电源运行故障的情况下,另一电源仍然能够保持正常供电,且不会出现故障问题;②.对于二级负荷要求下的消防用电设备而言,其应当始终保持供电的持续性(或者是尽量短时间的中断性)。即在整个电力系统变压器设备或者是线路出现运行故障的情况下,整个供电系统仍然能够保持良好且可靠的运行状态;③.对于三级负荷要求下的消防用电设备而言,其在电气设计方面并没有过多的特殊性处理方式及要求。
二、应急照明设备设计问题分析
对于我国现阶段所涉及到的建筑电气设计而言,有关各类用电设备的消防设计需要严格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要求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以及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由双回路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特别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这部分双回路电源供电应当能够在最末端配电箱装置中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一般的建筑电气设计消防设计实践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消防应急灯以及消防疏散标志均应当配备性能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