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房产税改革立法先行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房产税改革立法先行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一是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个议论了很久的话题。11月20日的明晰了方向。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经提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此次国务院会议是对其进行深化并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
长久以来,我分散在各主管部门来承担,多头管理,造成很多问题。如土地由国土部门承担,房屋由住建部门负责等。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登记职责由一个部门来承担,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市场的构建,有利于明确职责。
而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首要的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这种共享包括地区内各部门之间相关信息的共享,也包括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只有建立起这样的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才能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实施、房地产税的全面开征、住房保障的认定等方面有据可依,更为科学合理。而且,为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需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应该在依法的前提下,进行分类分层查询。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最为困难也最为纠结的一个问题是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始于2010年的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是住建部力推的一项工作。但这项工作进度缓慢。据知情人士介绍,联网的技术难度不大,但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愿主动配合联网工作,则是主要的阻力。此次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对于个人住房信息的联网会有促进,但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
房产税改革立法先行
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称,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决定》中传递的信号表明,这项改革将以更加完善的方式向前推进。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决定》中的表述为“房地产税”。对此,“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