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城市“转型型贫困”及其治理
中国城市“转型型贫困”及其治理
摘要:中国城市的新贫困是一种转型型贫困,它基于社会基本制度转型而产生,包括经济结构转型、福利制度转型、身份制度转型等方面。由于包括单位体制及户籍制度的彻底消除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转型型贫困现象作为一种结构性贫困现象,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被完全改变。只有从建立平等化收入分配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掘民间力量和资源、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城市经济均衡化发展等多方面入手,设计并实施与现实条件相契合的反贫困对策,才能防止贫富分化的进一步扩大,维护城市社会的稳定。
关键词:“转型型贫困”;城市治理;社会转型;中国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5-0240-03
一、转型型贫困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调整,中国新的城市贫困问题开始愈发突出。尽管贫困问题广泛存在于不同社会和不同的发展时期,其出现是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相关因素造成的。但中国的新城市贫困问题的形成却较为独特,它是一种结构性贫困,“是在国家转型和市场构建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贫困现象”[1]。因此,它也被称之为“转型型贫困”。它主要产生于中国城市单位社会的转型这种大背景之下。
自建国之后至20世纪90年代,单位制一直是中国城市社会的核心体制。在这种体制结构中,城市中一切的微观社会组织如工厂、学校、商店、医院、政府机关等都被变成了单位,单位内部成员对单位高度依赖,而单位边界之外的社会流动极少,从而形成了一种封闭的蜂窝状的社会结构。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之后,城市社会却“依然属于以指令性计划协调为主导的单位社会”[2]。单位社会全面转型的开始,是九十年代中期开启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制。这一改革旨在改变单位体制下国企长期效率低下、运行亏损的状态,以市场机制全面替代单位体制。由于这一过程中伴随着大量国企破产、转卖,原有依附于单位的国企职工也不得不大批下岗失业,1998—2000年,中国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达到了2 137万人[3]。在这一过程中,原有的单位福利体系也随之瓦解,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却相对滞后,这使得这种大规模的失业群体既失去了生活收入来源,又在社会救助体系中所获甚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很快陷入贫困。转型型贫困现象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冲突,使城市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对中国城市社会的治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对城市社会的全面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障碍。在这种条件下,对转型型贫困现象成因的梳理和治理机制的探讨,便显得尤为重要。
二、转型型贫困现象的特征
。转型型贫困的形成是体制转轨的结果。而作为其中面对贫困风险的社会个体则始终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对于大规模失业局面的到来他们既无法预见,也无力逆转。与其他很多国家的失业型贫困相比,中国的城市贫困现象不是发生在经济萧条背景之下,而是发生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社会体制、经济结构的大规模调整使得大批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失业,而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其主要的生活来源便是就业收入。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所以,就业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4]。基本生活来源的丧失使得城市下岗失业群体很快陷入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