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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测公示栏.doc

上传人:9nrng26 2017/4/14 文件大小: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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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测公示栏.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2 年国家基础教育质量检测监测点公示栏一、测试时间学生测试时间教师及校长问卷填答时间第一场 09:00-10:00 09:30 开始, 至全部填答完毕第二场 10:30-11:00 第三场 14:00-15:00 第四场 15:30-16:00 二、测试学生名单三、举报电话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举报电话: 010 — 58800052 58800063 山东省监测实施工作相关处室举报电话: 县基础教育监测实施办公室举报电话: 四、监测工作人员守则一、严格履行相应岗位的监测工作人员职责,遵照《监测实施现场的程序与要求》, 完成测试准备与组织工作。二、集中精力、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抄题、不做题、不念题、不解释试题、不查看测试生答题情况、不做与监测无关的事情。三、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带出、传出、复制或留存测试(问)卷,破坏监测工具的保密性原则。四、不得提前或拖延测试时间。五、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测试教室。五、测试生守则一、严格遵守测试纪律, 不得冒名顶替, 放松心态, 如实作答。二、进入测试教室,只能携带黑色钢笔、 2B 铅笔、橡皮、直尺/ 三角板、书写垫板或一本空白的作业本(用于垫写) 等必须的文具, 其他任何物品(含计算器及任何通讯工具)均不得带入。三、本测试分四场。第一场从 9:00 至 10:00 ,第二场从 10:30 至 11:00 ,第三场从 14:00 至 15:00 ,第四场从 15:30 至 16:00. 测试生按监考员教师的指导顺序入座, 每场测试结束后出场休息, 下一场测试前 10 分钟听从监测员教师的指示和安排再进入测试教室按原位就座。四、测试生应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座位号和答题, 答题内容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以外的一律无效。测试生对基本信息和选择题回答的所有内容一律根据编号用 2B 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相应位置填答, 不在相应位置作答无效。五、测试生对试题有疑问时, 在不涉及试题内容的情况下, 如测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 可先举手, 得到允许后再询问。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测员教师询问。六、测试生在测试教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七、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 测试生应停止答卷, 并将试卷反扣在桌子的右上角,听从监测员指令,依次离开测试教室,不得将试题和草稿纸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