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学校重点工作管理, 完善监督机制, 确保政令畅通, 使学校领导重要批示、学校重要工作的布置、会议重要决定等重点工作按计划实施。二、范围适用于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行政办公会议重要事项及其它重要事项的督查与督办。三、定义工作督办: 代表学校校分管领导督促、跟踪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奖惩建议。四、职责 1 、纪委工作者代表负责重点工作的确认及督办结果的审核; 此项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 2 、纪委工作者负责督办事项的整理、组织相关部门跟进、向管理者汇报,提出处理建议报管理者; 3 、责任部门:负责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承担相关责任; 4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提出建议。五、内容 1 、纪检办公室负责将拟办的事项整理好,要求有明确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完成时间、检查人和要求等。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2 、将督办工作交由承办部门并组织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3 、责任部门应把工作进展情况如实汇报并承担相关责任。 4 、负责与责任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并提出处理建议。 5 、其它需要协助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六、奖罚 1 、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 对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专项处理。 2 、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出色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点工作奖励,特别突出的专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