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市萝岗区总体规划修编
项目建议书
广州开发区城市规划信息编研中心
目录
一、项目概述 1
1、项目背景 1
2、组织编制《萝岗区总体规划》的必要性 1
3、组织编制《萝岗区总体规划》的可行性 2
二、技术路线 3
三、工作内容 5
1、资料收集 5
2、专项研究 5
3、专家咨询 5
4、部门征询 5
5、公众参与 5
6、规划编制 5
四、成果内容 6
1、规划说明书 6
2、图纸目录 9
3、专题研究 9
五、时间进度安排 10
六、设计经费预算 10
1、收费依据及标准 10
2、设计经费行业指导价 10
3、设计经费预算的建议 11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广州市萝岗区在广州开发区基础上整合镇龙、九佛等周边村镇于2005年合并组建而成,是广州市新城区。该区西接白云、天河、黄埔,东接增城,辖区面积约393平方公里,是广州东部重要的产业区,广州市未来的副中心之一,也是广州“东进”战略的重要支撑点。
2005年以来,萝岗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全区经济增速常年位居全市前列。自设区至今,萝岗区先后组织编制了《广州市萝岗区域发展规划》、《广州萝岗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广州市萝岗区分区规划》、《萝岗区发展策略与行动规划》、《萝岗新城发展规划》、《九龙中心镇总体规划(2006~20220)》,以及《广州市萝岗区天鹿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萝岗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黄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九龙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项规划,较好的适应了萝岗区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有效的指导了萝岗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活动,为新区的崛起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上述各项规划中,2005年-2006年编制的《广州市萝岗区区域发展规划》是统领全区社会经济与空间发展的核心规划,该规划于2006年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事实上扮演着我区总体规划的角色,实施三年来有效的指导了我区各类专项规划及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但是,由于我区的发展活力较强,其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力都处于剧烈的变化之中,特别是九龙中心镇、天鹿湖地区以及萝岗中心区,近两年的发展方向都发生了重大调整,后续编制的部分规划均未能与《萝岗区区域发展规划》保持高度一致。而随着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萝岗区的发展形势也产生诸多变化,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因此,有必要对萝岗区总体规划层面的诸多问题进行重新思考。
2、组织编制《萝岗区总体规划》的必要性
,搭建城市规划管理平台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是城市(镇)规划的组成部分,两者属于法定规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尽管现行《广州市萝岗区区域发展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我区“总体规划”的角色,但根据现行《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该规划的“法定”内容不完整,存在诸多缺陷(按照原来的城市规划体系,也
不属于法定规划范畴),因此有必在新城乡规划法的指导下,重新编制一部适合萝岗区发展要求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萝岗区城市规划管理体系。
另一方面,目前萝岗区域范围内已编或在编的各类规划(包括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缺乏统筹管理的平台。首先,《萝岗区区域发展规划》不属于法定规划,也不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其次,《萝岗区分区规划》编而批(在编制过程中,新城乡规划法颁布,分区规划不再纳入新的城市规划体系,而且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也提出修编,法律依据和上层次规划依据均不充分);再次,其他战略规划及行动策略等研究的不论从规划深度、内容体系和法定地位上,均不能作为法定依据。综上,萝岗区在编的诸多法定规划(如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长期缺乏上层次规划依据而难以获得审批,规划之间的衔接与统筹亟需一个总体规划层面的平台支撑。
,提高城市规划指导性的需要
设区以来,萝岗区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突飞猛进,发展思路与时俱进。尤其在世界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珠三角积极推进战略转型的新形势下,萝岗区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寻求发展的新突破口。
2008年,我区提出建设科学城北区的构想,得到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并被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的重点项目,写入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目前科学城北区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并有中国与新加坡合作建设的第三代新城——“中新知识城”科学城北区选址。这些发展的新形势已远远超出了《广州市萝岗区域发展规划》的考虑范畴。因此,有必要对原规划进行调整,编制全新的《广州市萝岗区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的对萝岗区发展的指导性。
,提高城市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