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个人所得税的分项征收
论个人所得税的分项征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形势,需要对个人所得税法制度改革来加以解决。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回顾了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发展的历史,并且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征收的问题。最后本文对中国发展至今的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分项征收提出完善建议, 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为推动中国当代个人所得税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一点帮助。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分项征收问题建议
一、引言
个人所得税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课税公平、富有弹性、能够调节社会分配等优点,所以世界各国相继仿效开征此税种。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所称的个人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各种来源或方式获得的一切利益;而不论这种利益是偶然的,还是经常的,是货币的,还是实物的。个人所得税在现代税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和许多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其各项职能被广泛用于宏观调控实践。
中国个人所得税起步较晚,但其发展速度很快,现已成为国家的第四大税种。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尤其在我国加入WTO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形势,需要对个人所得税法制度实施改革。因此,本文论述的当代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演变时期是指自1980年正式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直至2007年6月29日对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次修正截止。当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在一定程度上还未能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代化建设需要。只有充分协调税制设计与提高税收管理能力的,个人所得课税才能够在我国真正发挥筹集财政资金与调节社会经济的功能,提升其在我国税收体制中的地位。
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机制作用的进一步发挥,税收逐渐成为调节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的有力工具。本文主要是对个人所得税法演变历程展开讨论。本文的第一部分,对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演变历程进行了回顾;第二部分则是从经济发展、文化融合、政府职能、法律意识加强这四个方面对中国个人所得税法逐步演变的背景进行分析;第三部分则是对中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法制度的演变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探究造成其差异的原因;第四部分对我国个税法制度演变历程中产生的积极作用、负面影响进行反思,同时提出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制度的若干建议。本文在写作过程中,紧密联系中国国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力求有所创新。在发达国家通过个人所得税组织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相当大,且个人所得税能直接调节居民的收入水平,个人所得税同人们息息相关,因此西方国家非常重视它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事实上,在西方,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近些年,在中国通过个人所得税组织的财政收入增长同样非常迅速,而且人们也越来越体会到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的关系非常密切,对个人的投资和储蓄都产生了影响。因此探讨个人所得税法演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当代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演变
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制定的并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现代国家被称为税收国家”,原因就在于税收是国家获得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