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通用要求。 本 标准适用于具有加工、制造、组装等实际生产过程的制造业工厂,并 作为工业各行业 制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或具体要求的总体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工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促进持续改进;
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导作用。
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的职
责和权限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1) 确保工厂建设、运维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收集并保持工厂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证据;3) 向最高管理者
报告绿色工厂的绩效,包括绿色制造绩效。
工厂:
a) 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制造的制度建设、实施、 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b) 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
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c) 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
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基础设施
建筑
一般要求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并从 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 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及可再生能源利用。适用 时,工厂的厂房应尽量采用多层建筑。
新建、改建和扩建
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 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规定的“三同时制度”,“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 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要求。注: “三同时制度”是指相应设施与工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运行。
照明工厂的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应尽量考虑使用自然光,功率密 度、照度、照度均匀度、炫光限制、光源颜色、反射比以及照明标准 值等应符合 GB 50034 规定;
b) 不同的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c) 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设备
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
放。
通用用能设备
通用用能设备应采用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的产品。已明 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用能 设备或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 的要求。
计量设备
工厂应依据 GB 17167、GB24789 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 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 时,应进行分类计量。
污染物处理设备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 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 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要求。
管理体系
一般要求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 GB/T 19001 的要求,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应满足 GB/T 28001 的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工厂的环境管理体系应 满足 GB/T 24001 的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工厂的能源管理体系应 满足 GB/T 23331 的要求。
能源与资源投入
能源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投入, 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
资源投入
工厂应满足GB/T18916 (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 要求。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 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宜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新材 料、不可回收材料,宜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
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 准则。必要时,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应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 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 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产品
一般要求
工厂宜生产符合绿色产品要求的产品。
生态设计
工厂生产的产品宜进行生态设计。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则应满足相关产品的能效标准要 求。
碳足迹
工厂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查,核查结果
宜对外公布。工厂应利用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
可回收利用率
工厂应按照 GB/T 20862 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