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的若干问题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条文,消防用电设
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故在一般的设计中,不论规模大小,常常将客梯与消防梯分开供
电,笔者认为这不尽合理。从消防的角度考虑,在众多的用电设备中,客梯是非常特殊的。
因为其既不是消防设备——火灾时必须确保供电;也不似普通空调通风设备——火灾时必须
切除。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条文,在确认火灾发生后,客梯应先迫降
至底层,然后再切断其电源。故客梯在确认火灾后的迫降运行过程中,其电源是应确保的。
为此,笔者认为客梯应列为“准消防设备”。当楼内电梯不多且机房相邻时,客梯宜与消防梯
合用一组双电源回路。若分开供电,则需二组双电源回路。由于电梯机房设于屋顶,供电距
离较大,考虑电压降等因素,每一路的导线截面无法减小与合用一组双电源回路相比,
这将造成配电竖井内导线排布较密,温升较大,从而使得供电的安全可靠性下降。另外,由
于回路数的增加,变电所出线仓位也要增加,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浪费。为此,我国地方标准
进行了明确,如 2002 年颁布的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1 中
已明确规定,客梯可与消防梯合用一组双电源回路。
二、照明问题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条文,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
消防电源。为此,在通常设计中,一般将普通照明也一并切除。然而,照明是在紧急情况下
保持人心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应急及诱导照明的照度与普通照明比,相差悬殊,突然切除
普通照明,仅靠应急及诱导照明,仍有可能造成人群惊慌与混乱,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场所
如商场、影剧院、机场车站等。因此,为既保证有序安全地疏散人群,又保证消防队员的安
全,在火灾确认后,着火层的普通照明不应立即切除,而应延时一段时间后再切除。延时时
间可根据场所性质、面积大小、可能的人流密度等因素来确定。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笔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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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的是普通照明不要人为的立即切除,但也无需力保。因为其毕竟不是消防设备;也不同于
上述的客梯迫降,即便在疏散阶段,普通照明也不是必须的,按规范设置的应急及诱导照明
已能满足疏散照明要求,只是在疏散阶段,对稳定人心,普通照明有比无好。并且,当人员
基本疏散完毕时,普通照明必须切除。另外,为确保用电安全及防止通过电气设备、线路扩
大火势,普通照明的配电导线应采用阻燃型,并应严格按有关消防规范敷线,同时其配电回
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当然对宾馆、办公楼的走道等普通照明与应急及诱导照明的照度相差不
十分大的场所,在火灾确认后,普通照明可立即切除,但应适当增加应急及诱导照明的数量,
以尽量减少照度差所造成的人心恐慌。
三、通道上的防火卷帘控制问题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 条的规定,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设置
火灾探测器组,且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 米;感
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到底。这样的采用不同类型火灾探测器的与信号来控制的规定,其
目的是要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