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与XX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波市安全生产条
例》、《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单位内部治安捍卫条例》
安全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与XX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波市安全生产条
例》、《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单位内部治安捍卫条例》
等国家及宁波市的法律法例,在双方共同恪守上述法例、标准的基础上,按照
同等磋商、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法签署本安全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及宁波市相关规定,成立乙方燃气设备安全巡检制度,
乙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委托甲方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接受委托后,甲方将按照国家和宁波市的相关规定,对乙方的燃气设备每两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免费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安全检查记录;发现乙方的燃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书面见告乙方进行整改;对乙方未实时除去重要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给服务。乙方自行放弃接受甲方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的,甲方不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危害燃气设备安全、违犯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时,有权立刻予以劝阻、遏止,记入用户档案,并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等部门检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本单位在用燃气设备设备的平时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校验检测和应急抢险抢修工作,成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保证其切合国家及宁波市相关法律法例、标准规范的要求。
2、乙方负责本单位、氮气用户的管理工作,执行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宣
传教育、安全巡检义务;负责本单位用户事故的检查办理,并担当相应法律责
任。
3、乙方应成立健全本单位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气瓶切合国家《气
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要求,并担当其相应法律责任。
乙方须做好甲方产权气瓶的管理工作,运输、装卸、储藏、使用应切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例、标准规范的要求,防备气瓶及附件非自然破坏、丢掉和流失,严禁拆修钢瓶角阀和导装氮气。因钢瓶非自然破坏、流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
乙方应予以补偿,并担当所造成结果的法律责任。
甲方产权的气瓶只能在乙方单位、乙方用户和甲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