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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基础牵连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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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基础牵连犯.docx

上传人:夜紫儿 2022/5/29 文件大小:1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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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202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基础:牵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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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缘由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状况。其特征为

202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基础:牵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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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缘由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状况。其特征为:(1)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如为了诈骗而伪造证件等;(2)必需是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3)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缘由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
  牵连犯的认定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牵连关系的认定。
  (一)传统理论的观点。既要求客观上存在牵连关系,还要求主观上也具有牵连关系;否则不成立牵连犯,例如一年前甲为了狩猎盗窃枪支,一年后为了抢劫银行使用该枪支的,不成立牵连犯。
  (二)司法考试的观点。不仅要求在客观上、主观上能认定牵连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在社会生活中还必需具有通常性:从阅历法则上推断,具有牵连关系的两个行为具有极高的并发性,即主见类型性的牵连关系。否则,不成立牵连犯。
  例如,非法侵入住宅杀人的,成立牵连犯;但非法盗窃枪支后杀人的,不认定为牵连犯(虽然枪支常常用于杀人,但盗窃枪支并不是杀人的通常手段行为)


  再如,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可以认定为牵连犯;但盗窃军车后冒充军人招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