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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PPT课件 山东女子学院新进教师培训 主讲人 屈玉霞.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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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PPT课件 山东女子学院新进教师培训 主讲人 屈玉霞.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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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东女子学院新进教师培训
主讲人屈玉霞
实践教学
教材管理
教学督导
教学运行
教学运行
重修课管理
考试管理
上课要求
任课资格
课时量
核算
任课资格
公选选修课
双语课
讲座课
新开课
开新课
《山东女子学院教师任课资格管理规定》
取得教师任课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
二、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三、掌握教育科学理论,了解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任课资格
四、新招聘的教师(含新调入的没有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原则上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招聘人员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五、所有任课教师开设课程原则上应与其所学专业对口。若专业不对口,应有相关单科进修经历,并获得结业证书,方可任教。
六、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可以教授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课程或专业双语课程,也可承担相应的外语语言类课程。
七、校内兼职教师应具备助教(或相当职务)任职资格两年以上,征得所在部门同意,经二级学院(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方可任教。
八、校内跨学院承担授课任务的专任教师,须经教师所在单位及任课单位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可以承担课程的讲授。
九、除此之外,经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具备承担主讲某门课程能力的教师,可以担任课程的讲授。
《山东女子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一、申报条件
1、开设公共选修课教师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且近2学年内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在所任教班级中平均名次在前4名。
2、开课者对拟开设课程应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公共选修课
3、公共选修课由一人申报的,申报人为课程负责人;由数人共同申报的,需确定一名课程负责人;参与授课的人员必须符合申报条件。授课人员如有调整,须经教务处审核批准。
4、符合开课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1门公共选修课;若课程成熟且教学质量高,开课教师较有余力,经教务处审批,可允许开设2门公共选修课。
5、同一教学内容的课程,若连续两学期选课人数没有达到开课人数标准,不允许申报。
6、鼓励多名教师组成授课团队同时讲授1门课程。
(二)申报程序
1、全校公共选修课每学期申报一次。13周
2、拟开课人员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教学大纲、备选教材或讲义等,向所在院、部(处、室)递交。所在院部(处、室)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业务能力以及学生对课程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由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查、进行试讲。审核通过后方获得开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