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官不廉,村民要求罢免遭非难
村官不廉,村民要求罢免遭非难
新丰村隶属于黑龙江省木兰县新胜乡。这里是全县有名的贫困村。县、乡为使新丰村脱贫,1996年派高志军到该村任党支部书记。在其任职后二年多的时间里不但没能团结全体村民脱贫致富,反而借职权之便,为官不廉。据村民们反映:;、修路款、建校款不清;,低价包给亲属;.;;。这样一名为政不廉的村官,令村民不满,于是村民逐级反映这个村委的问题。
经过到乡、县上访均无结果的情况下,1998年底100多人村民专程来到哈尔滨到省政府上访。在省政府信访办督促下,1999年初,木兰县成立了调查组。经调查证实,这个村委会确实存在农民反映的6个问题,特别是高志军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国家对农民负担的规定,仅1998年就多收全村统筹提留款10万多元。但对于村的混乱账目问题,调查组没进行处理。村委会和农民约定,多收的15万元统筹提留款退还农民。而账目入箱封存共同上锁,日后由调查组及村民代表共同清查。
问题已初步查出,对高志军本应有个说法,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此人却被提拔到乡里任政法书记,此后新丰村又起了风波,乡里动用警力威吓上访群众,一些村民代表整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担心有一天会被警察抓走。
1999年初以来,新胜乡先后派3名干部到村里任职。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得到群众的拥护与支持。正如村民尹焕宝所说:"走马灯似的干部,害苦了村民。村党支部无力,没有人组织群众生产、安排生活。村里大事小事没人管。"村民邱宏富说:"现村委会班子是村主任家族的天下。民兵连长是他的叔伯弟弟、出纳员是他的三弟、会计是他的亲家、妇女主任是会计的爱人。"邱宏富又说:"基于对以上诸点的不满及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无一落实,村民们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向乡里提出罢免现任村委会成员,重新选举的要求。但乡里以班子不到届为由,不予理睬。"1999年10月4日,乡里又派了一位干部到新丰村任村支书。这人到任后,当着村民的面儿说:"今后谁不服,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