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撤销赠和合同的条件
篇一:合同法简答题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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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需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需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
(2 (4)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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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的条件又称提存的因素。《合同法》101条规定了提存的因素:
(1)债权人无合法理由回绝受领。对于债务人的给付,债权人无合法理由拒不受领时,债务人可将给付的标的物提存。
(2)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而导致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困难,故应肯定债务人以提存措施消灭债权。
(3)债权人死亡未拟定继承人或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拟定监护人,或其他‘债务人无法拟定债权人的情形。此时欠缺债务受领人,故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来消灭债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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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3)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是不动产,并且是特定物。
(4)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
(5)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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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构成欺诈须具有的要件有:
(1)须有欺诈行为,涉及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状况。
(2)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3)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即这种错误和欺诈之间有因果关系。
(4)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和欺诈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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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委托合同的特性有:
(1)委托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
(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免费的。
(4)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5)委托事项的范畴由委托人拟定。
(6)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解决委托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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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因素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歹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背法律、行政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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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和老式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性:(1)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2)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3)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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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必需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种事由: (1)不可抗力。
(2)回绝履仔。(3)履行迟延。(4)不完全履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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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机关、社会团队前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8分)
答:违约补救的措施核心有:(1)停止违约行为。(2)消除障碍。(3)恢复质量原则。(4)退货。
(5)减少价款或报酬。
。(8分)
答:同步履行抗辩权的要件有:(1)互负债务。(2)均届清偿期。(3)对方未给付。(4)对方的给付是也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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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撤销合同的因素有: (1)一方因欺诈、胁迫而签订的合同。(2)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3)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4)在签订合同时显失公平。牛在线-学习@+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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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性有:1Q(1)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2分)w (2)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2分) (3)供用电合同多为原则合同;(2分)1 b(4)供用电合同要受筹划的控制
1. 。W
2.答: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因状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2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双务合同的互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