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姚集小学民主理财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理财、财务监督和自我约束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财务公开是指学校在财务管理的全过程中,在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公开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财务收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等。公开财务收支结果,是指公开学校报告期末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费明细开支情况。一般包括: 财务收支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日常公用经费、设备购置费和基建维修费等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民主理财,是指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学校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收支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学校建立财务收支公开栏,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年终必须公开学校全年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结果。二、学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学校校级领导、教职工代表组成(学校审批人、财务人员不能担任小组成员),学校财务人员要及时提供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资料。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工作坚持原则,正直无私,责任心强。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邢冲副组长:刘文跃成员:王思洋黄中兰耿玉芹陈岩熊国宝张同云四、民主理财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本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监督本学校大型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购入、较大规模开支;参与本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对本学校建设工程等经济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4、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