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渠道合伙合同合同范本
篇一:渠道合伙合同
渠道合伙合同
编号:
1. 甲乙双方签约信息
乙方除完整填写上述信息之外,还须如实向甲方提交已年检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商品和服务的提供状况等,涉及但不限于签购单、销售底联、订房记录、托运单据、收发货单据,采用IVR语音系统进行支付的,还应保存交易录音;
④ 商户应当在顾客支付前告知顾客退换货有关规定;
⑤ 商户退货款项应当采用指定措施原路退还,不得采用汇款、钞票返款等其他措施; ⑥ 商户应当对也许存在的交易风险进行积极防备,以减少调单、拒付等风险交易发生,对于风险交易发生较多的商户,甲方有也许中断和其合伙;
⑦ 甲方在和商户的合同中商定商户应当承当的其他义务。
乙方应自行承当向顾客调试安装设备,向顾客提供POS机打印纸张耗材,更换APN卡,更换设备等POS专业化服务 。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从事开拓顾客、维护顾客关系等有关工作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且甲方有权对本合同中商定的代理分润比例进行调节。
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分公司”等具有垄断性、排她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合同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涉及但不限于使她人误觉得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
因商户发生风险交易(涉及虚假申请、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套现、洗单、分单、篡改订单金额、歹意倒闭、虚假交易、超授权限额使用、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银行卡、超过规定期间请款、套用MCC码等)的,或因商户违背操作手册或其他有关规定发生商户否认交易的,乙方除应配合甲方完毕调单、纠纷调查等措施外,给甲方或持卡人导致损失的,乙方应承当所有补偿责任。
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涉及但不限于擅自拆卸、解剖、测绘等行为。
,涉及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交易密码等,一经发现,甲方将通报有关职能部门追究乙方有关责任,并有权单方终结本合同。
5. 风险保证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元;如未全额缴纳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代理资格和代理分润。
乙方保证金因任何因素局限性时均应立即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代理资格和代理分润。
因下述因素,甲方有权在告知乙方后直接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① 因乙方或乙方发展的商户违背本合同给持卡人或甲方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 因乙方或乙方发展的商户由于调单超期、单据丢失、信息不全等因素导致持卡人拒付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
③ 对于乙方发展的顾客将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用于本合同商定业务范畴之外而产生的交易和信用卡顾客的拒付;
④ 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分公司”等具有垄断性、排她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经甲方警告后拒不整治而再次发生的;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结180后来,甲方拟定乙方及乙方发展的商户未发生有关交易风险的,将全额一次性退还乙方所缴纳的风险保证金。
在信用卡发卡行规定的期限内,信用卡持卡人向乙方发展的商户及银行方面主张疑义交易非本人亲自行为或非经本人有效授权的,或发卡行、收单行出于某些因素需要调阅当时交易资料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调单告知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调单的规定,联系乙方发展商户并向甲方提供有关的交易信息及交易资料等。超过期限未能根据调单规定提供有关资料、提供的资料和规定不符或乙方及乙方发展的商户不予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由此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付;
乙方发展的商户如果发生某笔交易被调单,则该笔资金由甲方从该商户的交易帐户中先行冻结;如商户交易帐户余额局限性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经银行审查乙方商户提交的资料后,觉得应当赔付的,乙方发展的商户应当无条件全额对持卡人或银行或甲方进行赔付;如乙方商户无法履行此赔付义务时,乙方应无条件承当商户义务,全额承当赔付;经审查后觉得不需要赔付的,甲方应立即将商户账户进行解冻。
甲方收到来自银行方面的赔付告知后,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赔付款告知后,对赔付有异议的,可直接和顾客及银行联系,甲方不解决有关赔付异议的任何纠纷。
为配合甲方解决调单、赔付及其他异常可疑交易,乙方须提供紧急/调单联系人及其联系措施,当联系人及联系措施发生变化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