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科研助理劳务合同
篇一: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聘人员劳务合同
科研助理服务合同
(本合同合用于从科研项目经费渠道支付编制外人员报酬
的各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聘人员)
甲方(科研项目课题组)
课题组名称:
导致直接经济损失两仟元以上、间接损失五仟元以上或给四川大学名誉导致恶劣影响的;
,不再需要乙方提供科研服务的,可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需提前15天告知甲方,并按具体服务内容结算报酬。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结:
,或课题结项;
,或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宣布失踪的。
(六)双方解除或终结合同关系的,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或终结合同告知书》、《交接告知书》,乙方应自接到以上两项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乙方逾期不办理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当。
(七)乙方应就乙方在未告知甲方的状况下解除合同或因服务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给甲方导致的损失承当补偿责任。乙方需对甲方负补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报酬中扣除;尚局限性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补偿剩余损失。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服务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二:担任科研助理服务合同书
实验示范站聘任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实验示范站负责人):
乙方(受聘人员):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上,签订如下聘任合同,共同遵循履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权利义务、薪酬及待遇
(一)甲方聘任乙方在本实验示范站从事科研服务工作。
(二)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根据岗位职责规定准时完毕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原则。
(三)甲方有权根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四)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五)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劳务性费用,乙方劳务性费用原则如下:每月1200元。劳务性费用根据实际工作日于次月发放。
(六)陕西省人事保障厅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并每月补给乙方生活补贴300元;甲方为乙方按期缴付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金;
就业中心协调贯彻陕西省人事保障厅缴付的保险金和生活补贴;
科技推广处负责贯彻首席专家缴付的保险金
(七)乙方可将档案户口托管在杨凌人才交流中心或派回原籍,杨凌人才中心的托管费用由学校协调支付,派回原籍的不享有人事保障厅承当的失业、医疗和养老保险费用和甲方承当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三、聘任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持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合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背工(原文来自: 小 草 范 文 网:)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