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主编单位: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09年7月
目录
第1章总则
1、 目标
2、 理念
3、 规划原则
第2章功能布局
1、 多元化居住类型
2、 综合性城市功能
度提高规划容积
适度安排就业岗位。大型居住社区范围内应提供占总人口 15%以上的就 业岗位数量,预留相应的用地空间,以保证社区内居住与就业平衡、减少跨社区 的通勤交通。
住宅用地布局应当考虑各种不同收入群体的居住生活需要。必须考虑老 龄人口、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出行、交往和日常生活需求。
针对不同大型居住社区的特定条件,可形成特殊功能区:高等教育区(如
高校)、研究与开发区(科技园区)等。
第六条多样化社会生活
目标:结合城市空间的多样性。促进经济多样性、社会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 策略:
(1) 经济多样性重点是提供多种的经济活动空间,整合和保护现有的就业资源, 吸引新的就业资源,鼓励发展创新性产业类型。
(2) 社会多样性重点是提供多元化的社区类型,促进不同背景社会群体的融合。
(3)文化多样性重点是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弓}入优质的教育、文化、科技和产业 设施与资源。
第七条多层级布局结构
目标:根据大型居住社区不同街区的发展区位、交通条件、空间布局,形成 不同空间层次的街区。
策略:
(1)大型居住社区从中心向外依次为中心街区(A区)、一般街区(B区)和外 围街区(C区)。
(2)依照分级、分类原则,对各级街区的人口密度、土地开发强度、街坊用 地规模、路网密度分别进行控制。
(3)中心街区(A区)以轨道交通站点或公共中心为核心,约500米半径范围, 面积约1平方公里。商业、文化等公共设施和小户型居住相对集中设置,作为城 市公共活动的核心区间。
(4) 一般街区((B区)主要布局普通商品房和配套商品房。根据地区功能布 局,合理安排居住区级、小区级、街坊级公共服务设施。
(5) 外围街区(C区)可结合区位条件,布置适量的大户型住宅类型,适当控 制开发强度和建筑密度。
第3章开发控制
第八条 适宜的人口密度
目标;为塑造社区的宜居环境,建议采用适宜的人口密度。
策略:
(l),不同地段的平 均人口密度有所差异。
(2) 有效人口密度参考值,-2万人/平方千 米;-;外围街 -。
(3) 大型居住社区应避免过低的人口密度,并相应地禁止过低的住宅套密 度。
第九条高效复合的土地使用
目标:为保证大型居住社区持续的活力,中心街区及主要街道两侧鼓励土地 的复合使用,街坊宜采用复合功能的开发模式。
策略:
根据街区的主导功能,对复合性用地比例予以分类指导。居住功能为 主导功能,居住建筑面积占60-80%,可适当混合商务、商业功能;商业、商务为 主导功能,鼓励混合其它公共活动功能,按照有关规定可适当混合居住功能。
复合功能的开发模式可采用混合布局和邻近布局模式。混合布局模式, 外围布置商业服务,内部为住宅;或下部为公共服务设施,上部为住宅,并应根 据卫生、安全、私密性等要求采取一定区隔措施。邻近布局模式,居住、商业、 教育、运动休闲等地块邻近布局,实现城市功能在微系统上的小分区、大融合。
通过住房类型的混合,保持邻里不同时段的户外活动频率,保持对公共 服务设施的使用频率。可针对不同类型家庭提供相应的住宅类型(核心家庭、空 巢家庭、丁克家庭和单身人群),并适当混合新的居住模式(如SOHO等)。
大型居住社区住房应避免面向单一的社会群体,原则上应禁止低收入居住街 坊的连绵开发。
第十条合理的开发强度
目标:为促进大型居住社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根据街区的等级和类型,对开 发强度进行分类指导。
策略:
在大型居住社区内,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在合理的半径范围内进行从高 到低强度的开发。
开发强度分区分为三个等级,- -),。
根据地块所处的不同地段和区位,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开发项 目应综合考虑场地疏散、停车、公交换乘等实际需要,满足有关消防、防灾等市 政规定;根据地段的等级和类型,对建筑密度和绿地率进行分类指导,详见表3-1
表3-1:大型居住社区不同地段建议建筑密度、绿地率
地段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中心街区商业地块
50--60
10-20
轨道交通周边地块
40-50
20-25
一般居住地块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