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疏浚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 >和国家消防法律、 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进一步 规范安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疏浚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 >和国家消防法律、 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进一步 规范安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循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坚持贯彻"严格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积极预防火险火 灾,最大限度杜绝、、 法规、规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管理总则 ;分管
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岗位的消防安 全负责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
第一条所属项目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 ,购置应急物资及消防
器材,以应对突发火险、火灾.
第二条项目部安全消防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 况,部署开展各项消防管理工作;
负责对本工地所有人员(包括:租用车、船及临时工)进行防 火安全教育,并留下培训教育记录;
落实现场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和灭火器材,不断
完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并加强演练;
将火灾、火险危险源作为重点防控环节 ,制定管理方案,通
过有效监控,消除潜在隐患;
定期分析工地现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特别是
要做到防火标识醒目,各类灭火器材能良好,消防控制图齐全、责 任人明确;
对本工地出现的火险、火灾,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调 查处理,并提出具体处罚意见;
项目部消防安全组织(包括船舶在内)和责任人上报公司登 记备案.
二施工船舶安全操作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海事部门发布的有关 船舶安全管理的规定.
施工船舶的梯口、应急场所等,必须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 、走廊、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施工船舶的各种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及工索具等 ,必须定 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或更换 .消防、救生等应急设备,必须放 置在指定部位,并保持有效状态.
施工船舶必须在核定航区或作业域内施工 .操作人员应了
解施工区域的水文、气象特点,每天定时收听气象预报.
作业时,、雾、风浪等超 过船舶作业规定时,必须停止施工作业.
施工船舶抛锚时,必须避开水下电缆、管道及水下构筑物等 、水深、水流、风向及锚重确定合适的
抛锚距离.
在内河施工时,施工船舶位于或跨越航道的锚揽 ,必须采用 链式沉揽,不得影响正常通航.
拖带起重船、打桩船等穿越桥孔或过江架空电缆前,必须预 先了解其净空高度.
施工船舶严禁搭乘或留宿无关人员.
水上达排水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水上打板船驻位时,应按船舶位图抛设锚揽,并设置浮鼓, 锚揽不得互绞.
船舶在陆域设置的地锚及缆绳 ,必须在明显的位置设立警
示标志,必须时,应有专人看守.
打设排水板作业必须按拟定的方案进行 ,由带班人员统一 指挥,带班人员必须掌握水位,打设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