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10 分部报告与中期财务报告
本讲内容
第一节 分部报告
第二节 中期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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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分部报告
一、什么是分部报告(Segment Reporting)?
按经营业务的不)
将每一中期视为年度会计期间的有机组成部分,中期是会计年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非独立的会计期间。所应用的会计估计、成本分配以及递延与应计项目的处理必须考虑到全年将要发生的情况,即需要顾及会计年度剩余期间的经营成果,会计年度内发生的成本与费用,要以年度预计活动水平为基础,分配至各个中期。
在我国,侧重于以独立观作为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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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
(一)格式与内容
(二)中期合并财务报表与母公司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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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期比较财务报表
在中期财务报告中,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比较财务报表:
  1、 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2、 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其中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是指上年度可比本中期的利润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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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企业如果在中期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或者修订,那么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所提供的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项目的有关金额就应当按照本年度中期财务报表的要求予以重新分类,并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报表项目金额重新分类的原因及其内容。如果企业无法对比较财务报表中的有关金额进行重新分类,企业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不能进行重新分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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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期财务报表附注的编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编制,重点披露自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有助于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的重要事项或者交易。同时,对于理解本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者交易,也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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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包括的内容
中期财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信息:
 1、 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的说明。如果发生了会计政策的变更,应当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其影响数;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应当说明理由;
  2、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其影响;如果影响数不能确定,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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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及其更正金额;
 4、 企业经营的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5、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发生变化的情况;关联方之间发生交易的,应当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的类型和交易要素;
 6、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7、 对性质特别或者金额异常的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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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债务性证券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9、 向企业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包括在中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和已提出或者已批准但尚未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包括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总额和每股股利;
10、 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分部收入与分部利润(亏损);
 11、 中期资产负债表日至中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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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变化情况;
13、 企业结构变化情况的说明,比如企业合并和重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关系或者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购买或者处置,终止营业等;
14、 其他重大交易或者事项,如重大的长期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取得情况、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重大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重大的债务重组事项、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及其减值损失的转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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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在提供上述第5、10项有关关联方交易以及分部收入与分部利润(亏损)信息时,应当同时提供本中期(或者本中期末)和本年度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数据,以及上年度可比本中期(或者可比期末)和可比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比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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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确认和计量
企业应当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与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如果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且该变更了的会计政策将在本年度财务报表中采用,则中期财务报表应当采用该变更了的会计政策。
企业财务报告的频率不应当影响其年度结果的计量,中期会计计量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如果会计年度内以前中期的财务报表项目在以后中期发生了会计估计变更,则在以后中期财务报表中应当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