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消防车使用管理规定
武汉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消防车使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消防车使用管理规定
武汉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消防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消防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人员时刻处于备勤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和准确有效地投入灭火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 驾驶员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江盛公司有关安全行车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A2等级驾驶证,严格按照驾驶员操作规程操作,保证行车安全。
2、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3、爱护车辆装备,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器材无损坏丢失,如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维修,维修不好必须马上通知上级负责人,严禁开“病”车。
4、要定期认真检查车辆器材,查看车况,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车辆在无工作状态下应停在指定的待命地点。
5、在发现火灾或应急情况时,驾驶员应马上启动车辆,做好一切战斗准备。
6、爱护车辆,经常维护车辆和器材的保养。
7、不得驾驶消防车做与消防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 消防车辆管理制度
1、严禁无关人员驾驶操作消防车辆,不得动用车上的开关、按钮等设备。
2、消防车辆专车专用,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只准本车使用,严禁转借和挪用。
3、消防车辆使用后应及时认真检查,及时恢复战备执勤状态。
4、消防车辆除灭火、训练、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事件外,不准挪作它用。
5、消防车辆应及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车辆训练、火警出动应统一调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援,必须经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