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卫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入库质量检查验收的管理规定
文件编
深圳卫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入库质量检查验收的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SWH04D00
文件版本: A
发行日期: 05/08/2006
核准: 审核: 申请:
※本文件隶属公司财产, 不得私自影印※
深圳卫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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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疗器械入库质量检查验收的管理规定
建立单位:仓储课
文件编号: SWH04D00
建立日期: 05/06/2006
序
项目
原条款
更新条款
单据
号
版
条款
页次
内容
编号
修订日期
本
修改后内容
1
※本文件隶属公司财产, 不得私自影印※
深圳卫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文 件 名 称 医疗器械入库质量检查验收的管
机密等级
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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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规定
页
文 件 编 号 SWH04D00
文件版本
A
购进医疗器械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员质量检查验收合格, 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供发货销售;
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亦应经过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员质量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进入合格品库(区),供发货销售;不合格的,可视具体情况分别按《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和《退
货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
质量检验验收工作由符合规定的、专门配备的质量检查验收员承担;
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进货医疗器械验收入库工作流程》及其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