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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十条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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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十条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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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2 —
广安市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十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60号)精神,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县域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结用于支持集聚发展、优秀电商企业和平台、试点示范创建、人才培养及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
第三条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设立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生物医药、现代中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现代农业传统优势特色农业、节能环保等八大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每年支持县域1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中、省、市、县四级统一、共享的科技成果信息在线登记汇交系统,推动科技成果在县域的发布查询和流动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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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引进培育创新型企业。对县域引进的中央企业、中国企业500强等大型企业和将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落户广安的知名跨国、跨省农业企业,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新建农产品加工项目和高科技(国内领先)项目,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综合支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规上企业的培育力度,对创建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创建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依法依规给予税收减免和一次性奖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依法享受加计扣除税收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局、市税务局)
第五条 完善县域创新平台体系。支持县域采取公建、企业联建、校企共建、开放共享等方式,建立健全以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主的工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和以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为主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在市级层面组建生物医药、生猪、水果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县(市、区)组建支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运行良好经认定的县域创新联盟采取后补助的形式予以支持。对新创建为星创天地和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示范区、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及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及时给予奖励或补助。支持广安经开区及县(市、区)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将广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邻水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别纳入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培育对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创建创新型县(市、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县,实施科技示范乡镇培育行动,为每个县(区、市)培育1个以上特色产业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学研用结合紧密的科技示范乡镇。(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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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发展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换届组选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借力借智专家、顾问,加强市委、市政府“智囊团”“思想库”建设,为县(市、区)重大战略、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对海内外来广安进行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的顶尖人才(团队),根据其科技含量、成果转化产能及效益、产品市场需求度等因素,采取“分级分类、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设立“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对获奖者给予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