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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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 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将在复 试通知时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清华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 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 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其他类别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录取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报到 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其它说明
1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 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 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研究生院学生一般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集成电路工程领 域硕士、大数据工程硕士除外,具体住宿安排见深圳研究生院网站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 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
各院系招生人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不包括推荐免试生。如遇国家计划调整或推免生计划调整,统考招生计划后续可能会 发生计划调整。
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巳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 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