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汽车基础知识第一节汽车类型及型号编制规则 、汽车类型 1 )汽车( motor vehicle , automobile )它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以及特殊用途。它包括: a)与电力线相连的车辆,如无轨电车; b)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400 kg 的三轮车辆。现行国家标准《 GB / - 20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将广义上的汽车分为汽车、挂车、汽车列车, 其中,将汽车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 2)乘用车所谓乘用车( passenger car )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 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乘用车包括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这 6种俗称轿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 MPV )、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旅居车、防弹车、救护车和殡仪车)等。(1)普通乘用车( saloon or sedan ) 车身:封闭式,侧窗中柱有或无。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开启。座位: 4个或 1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后坐椅可折叠或移动,以形成装载空间。车门: 2个或 4个侧门,可有一后开启门。(2)活顶乘用车( convertible soloon ) 车身:具有固定侧围框架可开启式车身。车顶(顶盖):车顶为硬顶或软顶,至少有两个位置,第一个位置封闭,第二个位置开启或拆除,可开启式车身可以通过使用一个或数个硬顶部件和/或合拢软顶将开启的车身关闭。座位: 4个或 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车门: 2个或 4个侧门。车窗: 4个或 4个以上侧窗。(3)高级乘用车( pullman saloon) 车身:封闭式,前后座之间可以设有隔板。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开启。座位: 4个或 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后排坐椅前可安装折叠式坐椅。车门: 4个或 6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车窗: 6个或 6个以上侧窗。(4)小型乘用车( coupe ) 车身:封闭式,通常后部空间较小。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开启。座位: 2个或 2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一排。车门: 2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车窗: 2个或 2个以上侧窗。(5)敞篷车( convertible or opentourer ) 车身:可开启式。车顶(顶盖):车顶可为软顶或硬顶, 至少有两个位置,第一个位置遮覆车身,第二个位置车顶卷收或可拆除。座位: 2个或 2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一排。车门: 2个或 4个侧门。车窗: 2个或 2个以上侧窗。(6)仓背乘用车( hatchback ) 车身:封闭式,侧窗中柱可有可无。车顶(顶盖): 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座位: 4个或4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两排,后坐椅可折叠或可移动, 以形成一个装载空间。车门: 2个或 4个侧门,车身后部有一仓门。(7)旅行车( station-wagon ) 车身:封闭式,车尾外形可提供较大的内部空间。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座位: 4个或 4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两排,坐椅的一排或多排可拆除,或装有向前翻倒的坐椅靠背,以提供装载平台。车门: 2个或 4个侧门,并有一后开启门。车窗: 4个或 4个以上侧窗。 8)多用途车( multipurpose passenger car ) 它除与上述( 1)-(7)类车辆相同外,只有单一车室载运乘客及其行李或物品的乘用车。但是,如果这种车辆同时具有下列两个条件,则不属子乘用车而属于货车: ①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不超过 6个;只要车辆具有可使用的坐椅安装点,就应算“座位”存在。②P=( M+ N x 68 )> Nx68 式中 P—最大设计总质量; M—整车整备质量与 1位驾驶员质量之和; N- 一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9)短头乘用车( forward control passenger car ) 一种乘用车,它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后,并且方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内。( 10 )越野乘用车( off- road passenger car) 在其设计上它是所有车轮同时驱动或其几何特性(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技术特性(驱动轴数、差速锁止机构或其他形式机构) 和它的性能(爬坡度)允许在非道路上行驶的一种乘用车。( 11 )专用乘用车( special purpose passenger car) 它是运载乘员或物品并完成特定功能的乘用车。它具备完成特定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