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吉直党发〔 2010 〕 30号关于做好 2010 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的通知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 根据《 2010 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 省直机关工委决定,对 2010 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考评,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奋斗目标的落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和公平、公正、公开 2 原则,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省直机关党的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动机关党的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考评时间和范围 1 、时间: 2010 年 11月 22 日至 2010 年 12月 30日, 各部门自查自评工作在 2010 年11月 30 日前结束。 2、范围: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和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三、考评重点内容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群团工作,党建工作创新情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四、考评办法考评分为各部门自查自评;各部门对直属单位考评;省直机关工委对各部门(单位)考评三个层次进行。省直工委对各部门的考评工作由工委领导牵头, 抽调工委各部、室工作人员组成 5 个考评组, 分别到省直各部门(单位)进行。考评工作以《 2010 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为依据,采取 3 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逐项检查、据实打分。具体方法:一是各部门(单位)向考评组汇报(同时交汇报材料); 二是查看有关方面材料, 包括: 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机关党委会议记录、部分党支部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制度、简报等;三是向考评部门反馈意见;四是考评综合打分,排定名次。考评工作结束后,各考评组写出综合评价报告, 并向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汇报考评工作情况,工委书记办公会根据各组考评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征求分管各部门的省级领导和省纪委等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表彰。五、评选表彰比例(一)评选 2010 年度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 约占机关党组织总数的 15% —— 20% , 颁发奖金、奖牌。(二)评选 2010 度省直机关优秀专职副书记,约占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总数的 20% —— 30% , 颁发奖金、证书。 2010 年度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和优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评选条件,按照考评结果进行评选。 4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一) 2010 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在省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工委组织部负责协调。(二)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肃认真地做好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三)各考评组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考评任务,并对考评结果做出详细记载,为今后两年创先争优活动评比表彰提供依据。附件: 1、《 2010 年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 2、《 2010 年中、省直和股份制企业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 年 11月 16日主题词: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省直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