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地流转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
土地流转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农村土地改革、土地流转、农民财产增收等都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地处粤东的梅州实施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具有良好条件。尽管其存在土地抛荒、土地观念比较传统、土地所有权含糊不清、土地缺乏规范市场和农民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但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利用土地流转和发展精致农业,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找到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的发展动力、更规范的土地管理模式,找到了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切合点,为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发挥了更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土地流转;精致农业;梅州
一、引言
土地流转是我国当今农业改革的主要瓶颈,需要打破和重构。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要利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保证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经济收益,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精致农业是农业转型的重要模式。通过加大资金和劳力投入,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产量更高、质量更好、生产更规范。粤东梅州必须趁着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把握时机,跟上形势,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借助精致农业,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和品牌农业,拉近与珠三角经济发展的差距,突出自身发展特色,打造出生态、富庶、幸福的新梅州。
二、梅州实施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条件
(一)政策连贯,形势大好
1984年,中央1号文开始允许农村土地流转。2005年3月1日,农业部颁布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8年10月9日,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制,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2013年11月9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给农村土地流转做出准确的定调。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新型、更可持续发展。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的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开放改革30多年,梅州农村土地流转成绩喜人。从早期的“三高农业”到近期的农业庄园,发展良好。优质农产品,如金柚、慈橙和单丛茶等,名扬海内外。2011年11月,蕉岭县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之一。2013年开始,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在完成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基础上,11月22日,农业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在蕉岭运行。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正成为梅州经济改革的重点,也是改变山区农业的开始。
(二)自然资源良好,具备生态环境优势
粤东梅州,全境位于东经115°18’至116°56’,北纬23°23’至24°56’之间,地处五岭山脉以南,韩江河谷盆地,呈串珠状分布。全市85%左右的面积为海拔500米以下的丘陵山地,土地肥沃,含钾丰富。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夏长冬短,气温高,光照充足和雨水多且集中,还具有冷热悬殊、气流比较闭塞、易受旱涝灾害、地形小气候突出等山区气候特点。℃,年平均降雨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