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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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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guoxiachuanyue015 2022/6/10 文件大小:9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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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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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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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一)考核范围
1、辖区:包括城区、郊区和所辖县级区、乡镇及农村地区。
2、城市(县城)市区:包括城区、郊区,不包括乡镇及农村地区。
3、建成区面积:城市分公式:4(-S)/
式中:S为二氧化硫浓度年平均值,单位:mg/m3o③二氧化氮浓度年平均值计分权重为2分,年平均值<,年平均值》。
计分公式:2(-N)/
式中:N为二氧化氮浓度年平均值,单位:mg/m3o
操作解释
(1)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布设方法
按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认证的点位监测。除点位认证时明确的外,清洁对照点监测值不得参与全市(县)平均值的计算。
监测项目和频次监测项目: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监测频次:采用自动监测系统进行环境空气监测的点位,每日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T193-2005)的要求执行,即每月不得少于21个有效日均值,全年不少于252个有效日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年均值;采用24小时连续监测(或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采样,实验室分析)方式的点位,每月监测天数不少于12天,数据的有效性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规定执行,即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2个有效日均值,全年不少于144个有效日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年均值。
(3)采样和监测分析方法
-6-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4)评价方法
城市或县城每日API指数按认证点位的均值计算。因仪器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获得有效日均值的,一律视为API超过
-47-
100%
-7-
100。
全市(县)年平均值由各测点的年平均值计算而得,即每年监测有效日平均值之和与年监测有效天数之和的比值,不得采用月日均值和季日均值计算年日均值。任一点位全年监测结果不满足有效日均值、有效月均值和有效年均值要求的,该项指标以零分计。
4.数据来源
市县环境监测部门。
5.相关技术文件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
(2)《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
(3)《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城市(县城)市区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量中,其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和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的数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各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量之和(万吨)各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之和(万吨)
二)计分方法
A类片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计分权重为6
分,达标率为100%时得6分,达标率<80%时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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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7-
计分公式:6(X-80)/20
式中:X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单位:%。
B类片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计分权重为10分,达标率为100%时得10分,达标率<80%时得0分。计分公式:10(X-80)/20
式中:X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单位:%。
(三)操作解释
.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布设方法
(1)城市(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应包括所有正常供水的水源地,不包括备用水源。
(2)以河流为饮用水源者,应在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监测断面。
(3)以湖泊、水库为饮用水源者,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监测,但每个水源地的监测点位至少应在2个以上。
(4)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者,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厂
的汇水区(未加***)布设1点,不按取水井采样。
(5)采样深度:。
.监测项目和采样频次
集中式饮用水源分为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监测项目和监测
频次如下:
(1)地表水源:监测28个项目,必测项目10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每月监测一次;选测项目
-10-
100%
-7-
18项:硫酸盐、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物、铁、锰、***盐、铜、锌、硒、***、***、镉、铬(六价)、铅、***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每年1月和7月各监测一次,凡超过地表水II类标准的项目,每月监测。
(2)地下水源:监测23个项目,必测项目8项:pH、总硬度、硫酸盐、***化物、高锰酸盐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