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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欧盟模式建立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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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借鉴欧盟模式建立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邱玮 刘桂荣 摘要:面对全球变暖严峻形势,中国应借鉴并学习世界最大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过程、运行模式及先进经验。文章分析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核心原理、各阶段实施内容及该体系主要特点,并借鉴欧盟模式建立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邱玮 刘桂荣 摘要:面对全球变暖严峻形势,中国应借鉴并学习世界最大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过程、运行模式及先进经验。文章分析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核心原理、各阶段实施内容及该体系主要特点,并结合中国国情和中国碳市场现状,对于构建中国排放交易体系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排放交易体系;排放配额;配额竞拍;碳排放量
2008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7031916000吨,成为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但身为排碳大国,中国却没有“碳定价权”,这使中国在国际碳交易中处于劣势。2011年德班气候大会上,欧盟提出建立“欧盟路线图”,后京都时代主要排放大国将纳入《京都议定书》管辖范围。为更好面对低碳化经济增长趋势,应对国际碳局势博弈,中国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改变控污手段,从“命令-控制”转向市场机制和命令-控制相结合,加快建设中国碳市场建设,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排放交易体系。
一、文献综述
中国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研究始于2006年。庄贵阳(2006)全面分析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后,对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提出火电厂应采取排放绩效标准来分配排放权;完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为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提供依据和数据。刘华、李亚(2007)提出应通过法律形式将具有一定规模温室气体排放的企业纳入排放交易体系;建立透明合理的排放权分配机制并成立配额交易场所;对于排放超标企业给予惩罚,可限制其在金融市场准入和融资。涂毅(2008)指出应将中国排放权交易分为国内和国际交易:国内交易采取总量管制和排放交易行连接。排放总量设定和初始排放权分配方面,冷罗生(2010)提出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地区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情况和减排目标确定排放总量;初始配额将分配给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考虑地区特征、历史排放数据等因素后再分配给排污企业。傅前明(2010)认为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将经历四个阶段:基准排放阶段、碳排放强度下降阶段、稳定排放阶段、强制减排阶段。目前中国已进入第二阶段,发放配额可采用无偿分配与拍卖相结合方式,等进入稳定排放阶段后一律改用拍卖方式。
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 missions Trading System)于2005年1月1日成立,是世界上第一个并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最大的温室气体交易市场,其交易额占全球总交易份额的27%。EU-ETS覆盖欧盟30个国家,涉及行业领域包括能源发电站、火力发电厂、钢铁厂等。
(一)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原理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核心原理是“排放上限和排放配额交易”(CapandTrade)。“排放上限”,是指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为体系内受管制企业设置一定温室气体排放配额量。每一个配额(EUCarbonAllowance)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排放权限。体系内企业必须保证其排放量在配额限定范围内,否则将受到惩罚(试验阶段为40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