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锅炉烟尘污染环保专项整治实行方案:锅炉烟尘解决
摘要: 为贯彻贯彻《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政府河政秘〔〕53号文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河政办〔〕88号文献规定,结合锅炉烟尘污染环保专项整治实行方案:锅炉烟尘解决
摘要: 为贯彻贯彻《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政府河政秘〔〕53号文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河政办〔〕88号文献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我
为贯彻贯彻《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政府河政秘〔〕53号文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河政办〔〕88号文献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我区城区范畴内开展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行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河东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琨 区政办副主任
尹 伟 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蒿海艇 区经委纪检组长
李永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秦 辉 区技术监督分局副局长
顾涌泉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亚东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武春付 向阳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马秀洲 河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大明 新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姚红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姚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注重烟尘整治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具体分工为:
区环保局:
1、牵头协调烟尘整治联合执法活动;
2、对烟尘污染基本状况调查摸底;
3、负责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和整治措施的贯彻;
4、掌握和通报烟尘整治工作进展状况;
5、负责区直单位锅炉烟尘污染整治工作。
区经委:
负责监督检查应裁减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并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区质监分局
负责对锅炉安装、使用、检查、改造等监督管理,和锅炉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加强锅炉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增进锅炉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避免或减轻安全事故。
区工商分局
对申办或年审营业执照的锅炉使用单位,严格进行核查。
区公安分局
保障烟尘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止暴力抗法事件。
三、烟尘污染整治规定
1、根据国家经贸委《裁减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规定,“-吨/时立式水管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