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车间质量管理条例
(铝业)有限公司
车间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1.目的
为了对产品质量,产量,漏单要求包装,每种包装必须是同品种,同倍尺,根数按规定。每捆应摆放整齐,装饰面避免磨伤,端头齐整,要包装均匀,不允许松散。违者扣罚责任人5元/包罚款。
5.7.合格证与包装内的型材必须相符,出现合格证上数量与实际型材不符时扣罚车间责任人10元/包,质检员5元/包,当合格证数量与型材实际数量不相符时扣罚车间责任人10元/包,质检员2元/包。
6.挤压品质量问题处罚细则
6.1.挤压加棒人员同时负责检查铝棒表面质量,铝棒表面不得有尘土,沙石,铁屑,铝屑等不洁物。由于未检查出铝棒表面质量问题而造成模具拉伤者,每次扣其班组50元。
6.2.开机前检验监督三温一风(即:棒温,盛锭简温度,模具温度,冷却风)及加热时间,挤压记录。严禁“三温”不到开机,除车间主任领导以上的签名允许否则挤压时必须开冷却风,违者扣罚责任班组20元。
6.3.首根型材必须严格按图纸检验(包括换模具),合格后方可允许生产,否则立即通知挤压工卸模具。如果检验不及时或误检造成批量废品,扣罚质检员每根5元(3-5根为限)。如果操作者不及时卸模造成批量废品,扣罚其操作者每根10元。质检要求卸模判断失误20元/套。
6.4.锯切时,型材定尺应按要求公差生产,如出现型材定尺长度不一致或未按要求尺寸锯切,下工序每检验出一支,扣罚锯切人元5元/支,质检员1元/支。
6.5.锯切时,操作人员应与质检员配合及时将带有气泡,划伤,擦花,碰伤,弯曲,扭拧的不合格型材挑出,否则流入下工序发现时,扣罚锯切人员2元/支。
6.6.型材时效温度和时间必须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时效出炉后必须检测硬度合格后才可流入下道工序,凡硬度达不到标准要求,生产一个品种的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则扣罚时效,每批次扣罚50元,如有未时效而转入下道工序的,扣罚每框100元/次。
6.7.整形型材流入下道工序必须确保100%合格,每发现一支扣罚当班整形员工1元,扣罚责任质检员元。
7.氧化品质问题的处理
7.1.车间应根据工艺规程及时调整槽液浓度达到工艺规定范围内,化验发现槽液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车间停止生产,由于槽液不合格造成质量问题的,扣罚责任人每支元。
7.2.上架前应对于变形,弯曲,扭拧,腐蚀,划伤,透孔,挤裂等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型材挑出,单独放好后由质检部最终处理。凡不挑出,造成终端产品报废者,扣罚有关责任人元/支。
7.3.由于色差原因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每槽料(即两排)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7.4.严禁带水包装,型材外表面必须干透,管状型材允许内表面不干,但不允许有水滴出,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发现一个批次扣罚包装当班班长,操作工和质检员各20元。
7.5.由于固化炉不干净等原因,造成型材表面颗粒较多而报废者,对责任人处于50元/次的罚款,造成退货的,加倍处罚。
7.6.氧化,着色,电泳膜外观应基本均匀一致,色调基本纯正。不允许有过多腐蚀,斑点,条纹,电灼伤,黑斑,浮灰,脱膜,彩虹,灰暗,未洗净盐迹,针孔,流痕,绉纹,夹杂物质,出现以上原因报废扣罚责任人1元/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