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处理
第四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第一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
第二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第三章餐饮服务食物中毒调查有关规定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
第四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第一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
食品安全事故基础知识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定义
分级
食品污染
第一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
是指食品受到有害物质的侵袭,致使食品的质量安全性、营养性和(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的过程。
按照污染物的性质,食品污染分类:
☆生物性污染
☆化学性污染
☆物理性污染
食品安全事故特点
食品安全事故
食源性疾病
食物中毒
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
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
急性、亚急性
感染性、中毒性
潜在性
第一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
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第一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
特大( 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事故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国务院认为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处置的。
重大( 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涉及2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的;
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省级人民政府认定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第一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
较大( 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影响涉及省辖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较大危害的;
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省辖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 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影响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一定危害的;
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县(区)级人民政府认定属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
第一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
第一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
事故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第一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
科学评估依法处置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事故处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