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沂市中心城区建筑日照计算技术规程(试行)
1、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计算规划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日 照计算参数标准》和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 规程。
在本市辖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临沂市中心城区建筑日照计算技术规程(试行)
1、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计算规划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日 照计算参数标准》和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 规程。
在本市辖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 开发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其中的中高层、高层建设工程项目,应 当进行日照计算并提交日照计算报告。
本规程所称生活居住类建筑是指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 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宿舍建筑、老年人居住建筑、医院病房楼、休(疗) 养院疗养用房,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寝室、活动室以及大、中、小学教学楼等
,安《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 ) 执行。
2、日照计算标准
申报中高层、高层建设工程项目时,建筑日照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住宅建筑主要朝向满足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宿舍建筑半数以上的居室满足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主要朝向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小时的标准。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疗养用房主要朝向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小时 的日照标准。
大、中、小学教学楼主要朝向的普通教室满足冬至日不小于 2小时的日 照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的寝室、活动室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 小时的日照标准。 申报项目外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原有日照时间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的,叠加申报项目的日照影响后,仍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原有日照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叠加申报项目的日照影响后,原有日 照时间不应减少。
3、日照计算方法 日照计算采用多点沿线分析与平面区域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日照计算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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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3
参+J 数”
日照标准日口
大寒日屮
冬至日-
有效日照时间带4
(真太阳时)卫
8:00—
16:00^
9;0C—
15: OS
讨算点经纬度芒
北绪35° 06’ ’
东经nh 22f Q
計算氐间间隔芒
1分钟心
采样点间距屮
1米心 -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卢 ;
最小连续日照时间心
M5分钟卫
4
注:①日照基准年选取公元2001年;
②底层窗台面:。
5、日照计算范围
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北侧为申报建筑高度的 倍,且最大不超过
150米;东侧、西侧为申报建筑高度的1倍,且最大不超过100米。当申报
建筑超过1栋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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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已相确K洗离tE3個1
以计算范围内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为对象,一般在其东、西、南三个方
向 60 米范围内确定其它遮挡建筑物、构筑物(图 2)。
遮挡建、构筑物的确定范围:南侧以被遮挡建筑南墙为基准向南 150
米,东侧、西侧以被遮挡建筑最外侧面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