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22年常用诚信承诺书
篇一:诚信
诚 信 承 诺 书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在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慎重承2022年常用诚信承诺书
篇一:诚信
诚 信 承 诺 书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在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慎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企业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本单位承诺系统账号不得出借、转让。本单位在参与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不与招标(选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员等行贿或者实行其他不正值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单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须要提交的企业与人员业绩信息、获奖状况等,应依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的依据。
四、本单位在参与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标、禁止参与政府选购活动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担当。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交易的关键,本单位将仔细、刚好地录入、维护和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刚好录入、维护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担当。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情愿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参加的交易项目投标(谈判、磋商)和企业诚信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惩罚。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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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允竞争,营造诚恳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慎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情愿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全部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