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合作协议
投资人:
其他投资人:
其他投资人:
投资宗旨
本着友好磋商,亲密合作,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投资人与其他投资人发挥各自优势,展开项目合作,推行统一管理,结合经
项目合作协议
投资人:
其他投资人:
其他投资人:
投资宗旨
本着友好磋商,亲密合作,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投资人与其他投资人发挥各自优势,展开项目合作,推行统一管理,结合经营。
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投资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如投资
不能终止时,持续缓期直到项目工程合作完成。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投资人以现金的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股
权;前期工作所形成的无形财产占,共占;
其他投资人以现金的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股
权。
其他投资人以现金的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股
权。
2、各投资人的出资,于年代日从前交齐,并对企业的财务
作相应的办理。
3、本投资出资合计人民币万元。投资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
财产,不得任意恳求切割,更不得任意转让,投资终止后,各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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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财务管理
1、资本管理:
2、盈余分派:以为依据,按比率分派。
3、出现投资债务,首先由投资项目财产偿还,项目财产不足时,以各投资
人为据,按比率担当。
内部管理
1、投资人职责:(1)全面主持合作项目工作;(2)对投资事
项进行平时经济活动管理;(3)检查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4)共同决定投资重要事项;
2、其他投资人职责:(1)负责合作项目财务管理;(2)主持投资
账册及经营情况;(3)支付投资费用;(4)共同决定投资重要事项;
3、其他投资人职责:(1)负责合作项目规划报建及土建管理工
作;(2)检查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3)共同决定投资企业所有重要事项。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
一般情况下,允许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不得转让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以投资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此业务发生,则业务获得利益归投资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补偿。
2、禁止投资人再加入其余投资。
3、禁止投资人独自经营与投资项目相关的业务。
4、禁止投资人与本投资项目签署合同。
5、如投资人违犯上述条款,应按实际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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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入股、退股
1、入股:(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投资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1)必须有正当原因方可退股;(2)不允许在投资不利时退股;(3)退股需提早三个月见告其余投资人并经全体投资人同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