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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1 综合题作业答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案例 1.[ 答案]1 .属于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商场与曹某的买卖行为即符合这一条件。 2. 商场有权请求撤销。根据法律规定,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但自行为成立起超过一年当事人请求变更加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商场在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应予支持。 3.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的损失。据此,曹某应将 DVD 返还给商场,商场返还曹某的货款,并承担曹某因此所受的损失。 2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案例 1.[ 答案]1. 不可以。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3 条规定:“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 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 可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 M 经济咨询事务所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4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3 .不可以。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1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如果需要经营五金建材业务,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5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应当在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 15 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 (1) 甲和乙应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9 条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0 条规定,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乙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 ②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③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④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⑤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⑥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⑦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⑧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⑨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案例 2.[ 答案]1 .可以。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6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 投资人决定解散; (2)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7 条规定,该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由投资人甲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 由甲承担。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 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 5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3 4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9 条规定,该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 所欠税款; (3) 其他债务。 5 .如果该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案例 3 、答案: 解析: (1) 乙于 2月 10 日以 A 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 2 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2) 乙在 3月 15 日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投资人同意,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因此,乙在没有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与 A 企业订立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合同无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