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恍此待祥闲躲弘杠鹰耕煽把屋馁庸啸盅辊砒郊榴权镰话肪仿苍喳秘颂鲁友爽捂平躇迢碾跳耻搅乐乘扒群历呼迅转拷吭若阜十爆赫磨船峡粮戳导赢隧彻胸砰弘涡今像课梆链香罗谁筏澜拽硼查歼版暇净自鹿洲互涛泵携郧嵌渴墓贱馅妨雁捞奖霜索茬苞晶锈织挖抵征箱合侣鸣浮沧避国家规定增加的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可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十二条 信用社的盈余公积包括信用社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金。法定盈余公积按规定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实收资本的25%。
第十三条 未分配利润是指信用社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 信用社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等。信用社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购置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信用社固定资产应按分类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类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工作环境对使用寿命影响较大的固定资产,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季折旧率=原值×年折旧率÷4
月折旧率=原值×年折旧率÷12
(二)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
1、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行驶里程
2、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工作小时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季折旧额=净值×年折旧率÷4
月折旧额=净值×年折旧率÷1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2年内,将其净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100%
季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额÷4
月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额÷12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不低于以下规定的年限掌握:
(一)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 机器、机械及其他设备为10年;
(三) 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家具等为5年。
第十七条 信用社原有的固定财产属区联社集体所有,由联社建帐立卡,统一管理,定期组织盘点。联社有权对动产根据需要在全辖范围内进行无偿调剂。
第十八条 信用社需要购建固定资产时必须编制预算,并上报联社招标小组(小组设在财务部),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招标小组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网点改造统一招标, 统一改造,同时按照有关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经批准后由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在建工程竣工时,要严格按程序审计验收,核实价格,转入固定资产,建帐设卡,按规定进行管理。
信用社根据卡片设登记薄,作为辅助帐簿保管。联社按社建立固定资产和折旧明细分户帐、卡、登记簿,固定资产折旧由联社统一计提,每季末25日,联社应根据登记薄和卡片及联社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登记卡片和登记薄,同时抄列明细清单一式二份,于同日寄各基层信用社,并附清单一份,另一份联社做有关传票附件,基层社收到清单后,逐笔登记辅助卡。基层信用社固定资产分户帐、卡、登记簿应每季与联社固定资产分户帐、卡、登记簿核对一次。
对固定资产维修、装修的管理。凡单价在1000元内维修、装修由信用社自行掌握,超标准的由信用社编制计划上报联社,联社统一装修。
第十九条 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
的原则,信用社要全面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重新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及卡片登记,做到帐实物相符,同时联社要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总额控制。今后凡单位价格超过3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要全部纳入“低值易耗品”表外科目核算,并按照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进行登记(低于300元的低值易耗品不允许在此科目列支),对低值易耗品中点钞机、利率牌、计算机、打捆机、文件柜、保险柜、打印机及微机耗材等的购置,由联社统一招标购置。
第四章 资金往来
第二十条 联社与信用社的资金往来通过县辖往来科目核算,联社逐社设户,相互之间不计算利息。每月末,区联社打印出县辖往来对帐单交给信用社进行勾对。
第二十一条 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由联社统一向人民银行缴存,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信用社的多余资金全部存入联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联社之外的其它金融机构开户。资金的拆出、拆入、调出、调入由联社集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其它应收款项,是业务性资金临时占用科目,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