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骑行活动免责协议书
骑行活动免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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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活动免责协议书
活动免责协议书
一、声明
,不可预示性的户外运动。拟定此协议是让参与者更多认识骑行等户外活动中存在的风险,提骑行活动免责协议书
骑行活动免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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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活动免责协议书
活动免责协议书
一、声明
,不可预示性的户外运动。拟定此协议是让参与者更多认识骑行等户外活动中存在的风险,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对自己负责,对同行队友负责,对家人负责。,不会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是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旅游活动、拥有一定的危险性,并区别
于商业活动和旅游社组团旅游。本协议是有关骑行等户外活动的责任宽免、权利放弃、风险担当和补偿责任放弃的协议。
,请请仔细阅读,理解并签署本协议为参加俱乐部的骑行等户外活动之必备要件。
二、免责协议
(朔州UCC自行车店)发布的所有骑行等户外活动。
,如果是未满18周岁未成
年人,需监护人签字同意。自发参加活动,约伴,自由结合,组队前
往,该团队和活动倡始人并无组织、委派等其他任何法律关系;团队
中各成员均处于同样地位,所作分工只是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并无上
下级也许指挥与被指挥关系。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带来的危险、疾病带来的危险,第三人带来的危险,动物带来的危险,等等。
,相信团队中其他所有成员均会全力救助,自行车俱乐部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全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活动,协助行为是一种友情互帮行为,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即便如此仍不能完全防备伤害的产生时,声明人不向其他成员主张任何补偿责任,除非该伤害是由于其他成员的故意所致使。
、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抢救人员。所有其他同行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抢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彼此不担当安全责任。
,均视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由于个人行为而致使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由行为人独立担当责任,免除所有其他同行成员的补偿责任。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
害结果,补偿责任倡始人及队友不担当,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
明。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宣布推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拟定。
、协调停技术支持,倡始人不对任
何个人或机构担当民事补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补偿责任。倡始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倡始人的组织和倡始骑行等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