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端州区201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端州区教育局,2010年4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结合我区学校分布情况及生源现状,制定201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指引,请有需要家长详细阅知。
一、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入学年龄为2004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2010年9月入学时年满6周岁。
2、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有正常的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3、户籍条件:
(1)有端州区户口。
(2)无端州区户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69号)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作的相关规定,居住在端州区无端州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列入我区义务教育范围的条件是: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的流动人口,其有学习能力的子女随监护人流入我区的。我们将根据入学条件及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校或民办校入学。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根据粤价[2009]107号文规定,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籍学生,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免收书杂费、课本费。
4、特殊教育:属适宜特殊教育的适龄儿童,请家长视其类别到相应学校报名。
(1)聋哑类:聋哑类儿童到西江路市启聪学校报名;
(2)弱智类:弱智类儿童到天宁路麦仔园巷肇庆市启智学校(市十七小校内)报名;
(3)失明类:盲童可到广州市盲人学校报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沙河天平架兴华街,电话:020-87228904。
5、延缓入学规定: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由端州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二、报名注意事项
1、需带的证件:
⑴本地户籍儿童:凭户口簿、出生证、儿童免疫证原件(其中儿童免疫证要复印1份给报名学校),上一年已办理
“延缓入学申请”的要带原审批证明,由家长携带小孩到户口所在地段范围内学校报名。户址与住址分离的在填表时分列户址及住址。
⑵非本地户籍儿童:
符合流入地入学条件的(同时具备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符合计生政策),监护人凭以下证件并携带入学适龄儿童到地段学校报名:①说明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证明--端州区有效居住证(跨地级市人员必备,本市人员带备2009年及以前暂住证,本市人员2010年1月1日后流入端州区的凭居住地所属居委证明),直系亲属有购房的另带房产证,租房的另带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加当地居委证明;②说明有稳定职业证明--父母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