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汽车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汽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G201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澄海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汽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46400元(其中第一包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416400元,第二包澄海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3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含各包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招标公告的发布:2010年10月29日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汕头
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告。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0月29日起至2010年11月12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二楼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8日9时3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11月18日9:30
九、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807室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5886798、0754-8698763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二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588070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5880709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一包: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汽车
车辆名称
主要参数
数量(辆)
备注
多用途货车
车身颜色
银灰
3
燃料种类
汽油
排量和功率
2388/110
排放标准
-2005
驾驶室准乘人数
2+3
第二包: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汽车
车辆名称
主要参数
数量(辆)
备注
执法工具车
(皮卡)
车身颜色
白色
3
车身重量
1395kg
全车长度
4890mm
车身宽度
1705mm
车身高度
1685mm
标准排量
最大功率
78/4600kw/rpm
最大扭矩
190/2400-
最高时速
燃料种类
汽油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本项目报价均应为人民币含税价;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二个包,各投标单位可二个包全投,也可分投任一包,但各包须独立报价。本项目采购总预算资金为人民币646400元(其中第一包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416400元,第二包澄海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3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含各包预算)的投标无效)。
2、汽车应原厂原装全新,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环保要求,技术参数只允许从优偏离(正偏离),且有产品合格证明。
3、汽车应在2010年11月30日前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装卸所需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4、投标人应承诺汽车的保修服务条款,包括承诺免费保修时间、交货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和保修期外维修服务优惠措施等。保修期应自汽车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5、投标人提供的汽车必须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
,并出具验收报告。
7、投标方须免费提供完善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保修期长短按厂家规定执行,保修期自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8、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收到中标单位送达的验收报告单和正式发货票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全部货款。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