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3
文档名称:

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条款汇编73(船舶险).docx

格式:docx   大小:98KB   页数:7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条款汇编73(船舶险).docx

上传人:sssmppp 2022/6/18 文件大小:9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条款汇编73(船舶险).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船舶保险条款目录
船舶保险条款 3
HULL INSURANCE CLAUSES 9
船舶战争、罢工险条款 17
HULL WAR & STRIKES CLAUSES 19
船舶保险费率规章 21
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 态部件的更换或修理;
(四) 本公司战争和罢工险条款承保和除外的责任范围。
三、 免赔额
(一) 承保风险所致的部分损失赔偿,每次事故要扣除保险单规定的免赔额,但不包括碰撞责 任、救助、共损、施救的索赔。
(二) 恶劣气候造成两个连续港口之间单独航程的损失索赔应视为一次意外事故。本条不适用 于船舶的全损索赔以及船舶搁浅后专为检验船底引起的合理费用。
四、 海运
除非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和所需加付的保费,否则,本保险对下列 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不负责:
(一) 被保险船舶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
(二) 被保险船舶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靠拢 和离开;
(三) 被保险船舶作为拆船或为拆船目的出售的意图航行。
五、 保险期限
本保险分定期保险和航次保险:
(一) 定期保险:期限最长一年。起止时间以保险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保险到期时,如被保 险船舶尚在航行中或处于危险中或在避难港或中途港停靠,经被保险人事先通知保险人并按日比例 加付保险费后,本保险继续负责到船舶抵达目的港为止。保险船舶在延长时间内发生全损,需加交 6个月保险费。
(二) 航次保险:按保险单订明的航次为准。起止时间按下列规定办理:
不载货船舶: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时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终止。
载货船舶:自起运港装货时开始至目的港卸货完毕时终止。但自船舶抵达目的港当日午夜零 点起最多不得超过30天。
六、保险终止
(一) 一旦被保险船舶按全损赔付后,本保险即自动终止。
(二) 当船舶的船级社变更、或船舶等级变动、注销或撤回、或船舶所有权或船旗改变、或转 让给新的管理部门、或光船出租或被征购或被征用,除非事先书面征得保险人的同意,本保险应自 动终止,但船舶有货载或正在海上时,经要求,可延迟到船舶抵达下一个港口或最后卸货港或目的 港。
(三) 当货物、航程、航行区域、拖带、救助工作或开航日期方面有违背保险单特款规定时, 被保险人在接到消息后,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同意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及所需附加的保险费,本 保险仍继续有效,否则,本保险应自动终止。
七、 保险费和退费
(一) 定期保险:全部保费应在承保时付清。如保险人同意,保费也可分期交付,但被保险船 舶在承保期限内发生全损时,未交付的保费要立即付清。
本保险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费:
被保险船舶退保或保险终止时,保险费应自保险终止日起,可按净保费的日比例计算退还给 被保险人。但本款不适用第六条(三)款。
被保险船舶无论是否在船厂修理或装卸货物,在保险人同意的港口或区域内停泊超过30天 时,停泊期间的保险费按净保险费的日比例的50%计算,但本款不适用船舶发生全损。如果本款超 过30天的停泊期分属两张同一保险人的连续保单,停泊退费应按两张保单所承保的天数分别计算。
(二) 航次保险:自保险责任开始一律不办理退保和退费。
八、 被保险人义务
(一) 被保险人一经获悉被保险船舶发生事故或遭受损失,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船在 国外,还应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本保险承保的损失。
(二) 被保险人或保险人为避免或减少本保险承保的损失而采取措施,不应视为对委付的放弃 或接受、或对双方任何其他权利的损害。
(三) 被保险人与有关方面确定被保险船舶应负的责任和费用时,应事先征得本公司的同意。
(四)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时,如涉及第三者责任或费用,被保险人应将必要的证件移交给 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九、 招标
(一)当被保险船舶受损并要进行修理时,被保险人要像一个精打细算未投保的船东,对受损 船的修理进行招标以接受最有利的报价。
(二) 保险人也可对船舶的修理进行招标或要求再次招标,此类投标经保险人同意而被接受时, 保险人补偿被保险人按保险人要求而发出招标通知日起至接受投标时止所支付的燃料、物料及船长、 船员的工资和给养。但此种赔偿不得超过船舶当年保险价值的30%。
(三) 被保险人可以决定受损船舶的修理地点,如被保险人未像一个精打细算未投保的船东那 样行事,保险人有权对船东决定的修理地点或修理厂商行使否决权或从赔款中扣除由此而增加的任 何费用。
十、索赔和赔偿
(一) 被保险事故或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在两年内未向保险人提供有关索赔单证时,本保险 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