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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夜紫儿 2022/6/18 文件大小: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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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 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代收代付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维护XX 行、托付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工作。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 代收代付协议
(一)全部代收付业务开办前,都应依据授权管理有关规定与托付人签订代收代付协议书, 协议书由主办行或其上级管理行与托付人签订。协议书需经签定行法律与合规部门或法律顾 问审核认可,代收代付协议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协议各方的名称;
业务名称、业务合作范围及实施方式;
协议各方应担当的权利和义务;
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时间;
数据传输方式、资金清算和对账方式;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案;
协议签订日期,协议期限和生效方式;
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事项;
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接受代扣方式办理的代收代付业务,必需取得被代扣客户的书面授权,同意我行依据托付人供应的数据,从其指定的结算账户中划扣相应的款项,缴纳给托付人。
第十六条 代收代付业务的报备
各行自行推出的代收代付业务新产品,需在推出前向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报备,报备材料 包括:开办申请、开办业务的管理方法或操作方法及人民银行、银监局要求供应的其他文件。第十七条 代收代付业务产品管理
(一)各行推出需要省分行供应开发支持的代收付业务新产品时,按下述步骤向省分行提出 申请:主办二级分行以书面报告形式将项目状况书面报告省分行机构业务处。报告内容包括: 业务名称、业务合作对象、业务合作内容、业务开办范围、业务量猜测、项目效益分析、项目实施方式及开发时间要求等,报告同时附上《软件项目申请表》《XX 行新产品业务可行性争辩报告》、《XX 新产品业务需求书》(详见附件)。
(二)省分行机构业务处对上报的新项目进行调查、审查(重大项目或全省性项目报经省分行新产品开发委员会批准),通过后将项目资料提交省分行科技处,由主办二级分行协作省分行科技处完成软件开发、测试工作。
(三) 软件项目上线试运行结束后一月内,主办二级分行需以书面形式向省分行机构业务处、省分行科技处报送《XX 行新产品业务用户报告》(详见附件)。
(四) 产品项目在开发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缘由终止,主办二级分行需以书面形式向省分行机构业务处、省分行科技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品背景、原方案、终止缘由等内容。
(五) 产品项目在业务开展后需要停办,主办二级分行需以书面形式将停办状况向省分行机构业务处、省分行科技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品背景、业务开展状况、停办缘由、停办时间等内容。
第十八条 代收代付业务管理
(一)必需严格依据与托付人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商定的内容开展代收代付业务,不得办理协议商定内容以外项目的代收代付业务。
(二)各经办网点必需依据上级行统一支配,在规定时间受理各项代收代付业务,不得推逶、拒办。
(三)各经办网点必需依据上级行制定的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管理方法、操作方法、会计核算方法规范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九条 代收代付业务数据管理
(一)需要托付人供应数据文件的代收代付业务,必需要求托付人在供应数据文件的同时提 供纸质汇总清单,纸质汇总清单一式两份,内容包括:业务提交日期、